省財政出臺34條具體舉措提升政府采購營商環境
近日,省財政廳出臺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有關規定,聚焦公平競爭、信息公開、采購效率、權益保障、采購政策、信用體系、采購監管等七個方面,細化了34條具體措施,助力構建市場化、法治化、國際化、專業化一流政府采購營商環境。
一是提高政府采購活動交易效率。推廣應用電子交易系統,完善遠程異地評標,打破評標地點空間阻礙,實現專家資源共享,降低時間成本,增加專家評標區域的隨機性,避免“熟人評標”等情況發生。建立定期提醒督促機制,及時清理應退未退履約保證金,減少供應商資金占用。優化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功能,完善“政采貸”線上工作機制,搭建“政銀企”對接的信息化平臺,為中標供應商提供低利率、無抵押、無擔保的融資服務。
二是建立政府采購糾紛調解機制。為切實減輕供應商維權成本,提高政府采購糾紛處理效率,在投訴處理過程中,加強溝通協調,通過主動約談、當面質證等方式,協調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的矛盾,采取非強制糾紛化解方式,防范化解社會矛盾。2022年全省累計辦理投訴案件392件,有效化解了政府采購中的矛盾問題。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有關“首違不罰”的規定,結合案件實際情況,推行包容審慎監管,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。
三是完善政府采購信用體系建設。加強“徽采云”平臺電子賣場信用管理,供應商零門檻入駐,零費用上架商品,按承諾誠信經營,賣場管理部門定期開展商品巡檢。截至目前,“徽采云”電子賣場共有1.95萬家供應商完成入駐,累計上架商品154.9萬件,交易總金額31.43億元。搭建電子賣場違規行為曝光臺,做好誠信分扣減及預警,及時清退不守承諾、違反賣場管理規則的供應商。在政府采購合同中應明確采購人違約責任條款,并規定相應罰則,切實保護中標(成交)供應商合法權益。
四是加強政府采購投標報價審查。評審委員會應當加強報價合理性審查,既要審查總價,又要審查單價,特別是針對“異常低價”“明顯高價”等情形,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誠信履約的,應當要求投標供應商提供書面說明,必要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,防止出現投標報價嚴重偏離市場價的情況,防止發生“天價采購”“豪華采購”。
責任編輯:李晨
